16歲那年的夏天,因為柏拉圖式地迷戀那個可愛的女服務生,於是經常帶著一本小說,到那家當時最IN的日式西餐廳,點一杯飲料磨一個下午。
最常點的東西叫做〝螺絲起子〞(Screwdriver)。

        那個年頭,身體像剛冒出頭的筍子長個不停;那個年代,新奇的事物如雨後春筍冒得沒完沒了,完全不理會我們這些年輕人到底來不來得及搞懂。

        那〝螺絲起子〞,我始終以為是一杯外國來的柳橙汁。柳橙的氣味喝來頗有罐頭果汁的嫌疑,但又不那麼死氣沉沉,除了冰塊之外,裡頭好像還有些什麼東西,非得把柳橙的那股勁兒逼出來不可。是了,肯定是什麼怪牌子鬼配方的柳橙汁。

        奇怪的是,每次喝完這杯柳橙汁,儘管餐廳裡空調勁道十足,儘管冰塊的溫度根據教科書說是零度,我卻在洗手間的鏡子裡,發現自己臉紅了。微熱泛紅的臉,發暈帶漲的小腦袋,只讓我心底暗自讚嘆原來這就是愛情。


     原來是伏特加。

        一份伏特加,加上兩到三份的柳橙汁,這種以伏特加為基酒的雞尾酒,據說是美國工人用螺絲起子攪拌出來的玩意兒,因而得名。這典故實在不浪漫,但這杯外國來的柳橙汁,就這麼寫下了我和酒精和愛情的〝史前史〞。螺絲,俄羅斯。依那個年代的苦們程度看來,當時手上捧著的,搞不好還是本俄國小說。

        是的,俄羅斯,這惡寒的國度,伏特加的原鄉,少了這燒烈烈的蒸餾酒,陀斯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小人物如何在酷寒的人間活下去?可當它走進現代都市的空調酒館時,竟也帶的冰,不過是換了蕃茄汁又灑了灑胡椒的〝血腥瑪麗〞(BloodyMary),換了西柚汁在杯口抹上一圈的〝咸狗〞(SaltyDog),還是換了君度甜橙酒(Cointreau)和萊姆汁的〝神風特攻隊〞(Kamikaze)......這些以伏特加為基酒的雞尾酒,似乎都得是冰的,但是最厲害的還是〝冰鎮伏特加〞。這酒,放進冷凍庫裡,因為酒精濃度的關係,怎麼也結不成冰,卻練成了微稠的純粹透明的流體。冰凍的瓶口小杯,透明的流體,抹去玻璃杯上的薄霜,你望見杯壁上映著一群酷熱帶夏天的酒客。這景象,跟俄羅斯天寒地凍裡紅通通的臉頰和鼻子,竟然是同一種液體創造出來的。

   以詞源學來看,〝VODKA〞〈伏特加〉是以俄文的〝VODA〞〈水〉來的,跟〝WATER〞〈水〉的古字〝WATER〞放在一起,湊起來顯然是一家人。

      這綺麗的水,在火與冰之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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